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成立于 2008 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首席
合伙人为杨雄。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 人。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46,302.57 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29,244.86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 22,572.37 万元。审计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5 家,主
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经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
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的要求。经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变更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其沟通协商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等。审计委员会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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