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对京源环保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京源环保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股票 2,683.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4.34 元。截至 2020 年 4
月 2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384,742,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1,994,125.28 元,
募集资金净额 342,748,074.72 元。
截至 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11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346,245,761.86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3,120,860.01 元;于 2020 年 4 月 2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
集资金 346,245,761.86 元(含置换预先投入资金 13,120,860.01 元);本年度使用
募集资金 750,590.0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204,325.94
元。
(二)2022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8 号)核准,公司
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开发行 332.5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3,250.0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450.00
万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 32,80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8 月
12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5,452,830.2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7,047,169.80 元。上述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521 号”验资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866 号”鉴证报告确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97,622,556.55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00,806.52
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8,000 万。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4,508,177.78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
(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 3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多个专项账户的原因为分别存放投资项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并于 2020 年 4 月 2 日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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