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在任职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就 2024 年度(1 月-11 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余刚先生:1965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南京大学有机化学专业,获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南京大学环境化学专业,获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化学专业,获
博士学位。1992 年 8 月至 1998 年 8 月,历任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环境科学与工
程系讲师、副教授、副系主任;1997 年 1 月至 1998 年 1 月,英国纽卡斯尔大学
土木工程系,访问学者;1998 年 8 月至 2006 年 4 月,历任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
工程系教授、副系主任;2006 年 4 月至 2013 年 7 月,历任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
工程系/环境学院教授、系主任、院长;2013 年 7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清华大学
环境学院教授;2022 年 3 月至今,任北京师范大学环境与生态前沿交叉研究院
院长、教授;2023 年 5 月至 2024 年 11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
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大会次数
席会议
余刚 9 9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 议相关议案,对会议的各项议案行使了审议权和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各议案均投出了赞同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 形,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二)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相应职务并积极
开展工作。2024 年度本人共出席审计委员会 5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专门委员
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 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利 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 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会时间和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外投资、财务管理等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阅读、仔细分析和研究会前材料,对董事会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同时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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