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17:36:23 股吧网页版
京源环保: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海忠)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就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海忠先生:1966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农业经济专业,获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四川大学人口研究所人口学专业,获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博士后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获博士
后学位。1989 年 9 月至 1990 年 9 月任职于四川省成都市彭县军乐乡人民政府;
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4 月任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讲师;1996
年 5 月至 2003 年 12 月历任广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副
院长;2003 年 8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职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
后流动站;2005 年 9 月至今,历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市场学系主任、教授、博导;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
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出 大会次数

席会议

王海忠 9 9 0 0 否 4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 示同意,无提出异议的事项,各次董事会会议均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 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
担任相应职务并积极开展工作。2024 年度本人共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
提名委员会 3 次、战略委员会 2 次。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对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意见和建 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利用参会时间和其他时间,通过审阅文件、线上沟通、不定期现场走访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运营、内部控制、经营数据等信息,监督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本人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形式,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充分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共同分析公司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情况。

2024 年,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