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并加强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审计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及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制定《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独立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且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七条 公司设立内控内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控内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控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八条 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公司内控内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一人,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九条 内控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包括但不限于不得置于公司财务管理部的领导之下,不得由其他业务部门人员兼任,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条 内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制度规定和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一条 内控内审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公司预算,并由公司予以保证。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与权限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内控内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控内审部的有效运作,接受内控内审部的工作汇报;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第十三条 内控内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及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定期检查公司货币资金、资产受限情况,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资金往来等情况,关注财务报告中相关会计科目是否存在异常,核实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转移资金、资产或者其他资源等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