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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04 16:31:30 股吧网页版
世华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暨对外投资进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05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1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暨对外投资进展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拓材料”)为实施主体,在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投资新建“高性能光学和集成电路高分子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与本次对外投资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修订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协议、办理投资项目备案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2025 年 11 月 4 日,世拓材料办理完成了本项目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备案证号:张保投资备[2025]309 号,项目名称:高性能光学和集成电路高分子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0 万元,计划开工时间:2026 年)。

近日,世拓材料参与了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成功竞得本项目 34,722.1 平方米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让人: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受让人: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出让宗地的不动产单元代码:320582008013GB00035

4、出让宗地面积:34,722.1 平方米

5、出让宗地位置:保税区北京路西侧(东至北京路;南至液化空气电子材料(张家港)有限公司;西至江苏中意包装有限公司;北至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出让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7、出让年限:50 年

8、出让价款:人民币 26,041,575 元

9、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因受让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出让人可以请求受让人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10、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签署《出让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是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有助于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公司全资子公司世拓材料实施本次投资项目系围绕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将有效提升公司在光学显示和集成电路领域的高分子材料的制造能力,打造领先的高性能光学和集成电路材料技术平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出让合同》后,公司还需办理相应权属证书等相关工作,还
涉及环评、安评、建设工程规划、建设施工等相关报批手续,还需要获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项目主要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等发生变化,项目进度可能存在受到外部融资环境变化影响的风险,并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3、本次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进度、施工情况、外部环境变化等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项目建设延期、不能按时达到可使用状态的风险。

4、项目建设完成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和不能达成投资目的的风险等。

5、公司将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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