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科技”或“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后续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世华科技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751,479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599,999,990.20元,扣除发行费用 9,061,329.99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0,938,660.21 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已经公证
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公 W[2025]B053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说明书中对募投项目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 调整后
号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实际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光学显示薄膜 740,000,000.00 600,000,000.00 590,938,660.21
材料扩产项目
三、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存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的情形,需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需求,主要存在如下可能发生的原因:
(一)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支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银行、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上述费用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或指定账户办理或划转。
(二)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部分项目采用集中采购、统一结算的策略,一次集中采购过程中可能同时涉及到募投项目和非募投项目,不适合使用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需以自有资金先行统一支付。
(三)募投项目涉及从境外购置设备、材料等时,受到募集资金账户功能限制,需要向境外供应商以外汇或信用证等方式支付货款,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进行现汇支付。
(四)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费用发生频繁且零碎,不利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操作。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在发生这类费用时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后续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进行单独归集与核算。
综上所述,公司需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账户。
四、使用自有资金、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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