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管理机构...... 4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4
第四章 薪酬与考核实施程序...... 5
第五章 附则...... 6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建立建全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求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其管理、监督职能,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下列人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薪酬与绩效考核原则
(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业绩目标挂钩的原则;
(四)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五)薪酬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六)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薪酬调整机制
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机构可根据以下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作相应调整,调整的依据包括:
(一)同行业薪酬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酬水平;
(三)通货膨胀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五)组织架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六)其他情况。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
获得的收入。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实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和绩效考核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确定其薪酬方案。
第七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参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
第八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
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以其担任的具体
管理职务确定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每年度可给予独立董事一定的固定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年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确认,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月支付。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
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薪酬与考核实施程序
第十三条 考核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
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行业周期性特征明显的公司可以实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与业绩周期挂钩,但应当说明所属行业的周期性特征并明确业绩周期。业绩周期超过三年的,应当说明确定依据。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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