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按照贵所《关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3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我们就《问询函》对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世华科技”)审核问询问题中涉及会计师的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就贵所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详细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问题 2、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所募集资金、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分别为
96.96%、82.50%;2)公司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存在延期情形。
请发行人说明:
(1)“功能性材料扩产及升级项目”多次延期、延期时间较长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及部分变更为“创新中心项目”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首发及 2022 年度定增同时投向“创新中心项目”的原因,是否存在重复性投资;目前两次募集资金均尚未完全使用完毕的原因、后续使用计划,是否能如期达产,上述事项是否对实施本次募投项目构成重大不利影响;(3)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非资本性支出的具体金额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核查问题(3)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三、前次募投项目变更前后非资本性支出的具体金额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1、首发募集资金
首发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曾发生部分变更,变更为“创新中心项目”;此外,因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进行调减,调整后承诺投资金额为 7,685.82 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变更前后非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类型 是否为资 承诺募集资金 实际投资金额
本性支出 投资总额 (截至 2025.3.31)
①工程费用 是 39,386.70 41,236.29
功能性材 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是 4,100.70 4,599.41
料扩产及
升级项目 ③预备费 否 3,348.40 -
④铺底流动资金 否 3,164.20 5,328.02
项目 类型 是否为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