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注册地及总部地址为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光路168号。
公司主要从事功能性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包括功能性电子材料、高性能光学材料等。
本财务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于2025年3月10日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并基于本公司制定的各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根据目前可获取的信息,经本公司综合评价,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制定。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会计年度和会计中期。会计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单个项目投入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且
绝对金额大于 5,000万元。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笔金额大于 5,000万元的其他债权投资。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为企业合并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券等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股东权益或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对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视同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为企业合并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券等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股东权益或负债的初始计
量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母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予以合并;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合并。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所有重大往来余额、投资、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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