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6 16:11:55 股吧网页版
爱科科技: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7


证券代码:688092 证券简称:爱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2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
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披露时间及公 时间:2024 年 7 月 26 日

告名称 公告名称:《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锁定期届满日期 2026-01-16

可解锁股票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可解锁股票数量:277,200 股,占总股
本比例:0.34%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和
2024 年 8 月 12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 2024 年 7 月 26 日、2024 年 8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79.20 万股公
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过户至“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
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 9.64 元/股。

3、2024 年 11 月 12 日,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二)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往期解锁情况及剩余未解锁标的股票数量及占比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解锁。本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标的股票数量有 79.2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0.96%。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及前期解锁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安排及锁定期届满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后分两批解锁,每批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

除此之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有额外锁定期,具体规定如下:

1、所有持有人自愿承诺在每批次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 3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权益。

2、在额外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为避免疑问,满足解锁条件的持有人在额外锁定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 3 个月后其持有份额的解锁与分配。

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第一个额外锁定期为自第一个锁定
期届满之日起满 3 个月。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将回购账户里的股票过户
至“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因此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为 2024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6 日,第一个额外锁定
期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
期及额外锁定期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届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前期解锁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解锁。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