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F527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贵所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下发的《关于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17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对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我们”)作了认真研究,并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我们对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至 9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未出
具审计或审阅报告,因此对公司上述期间的财务信息不进行发表意见或结论。以下所述的核查程序及实施核查程序的结果仅为协助公司回复贵所问询目的,不构成审计或审阅。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中的含义相同。本回复报告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与合计数据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致。
1. 关于本次募投项目。
根据申报材料,(1)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新型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和富阳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技改项目;(2)新型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将建设自有总部产业基地,规划大规模产业化柔性快速切割机器人、复材智能切割机器人及视觉定位智能切割机器人三类高端产品,公司尚未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3)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项目 2023 年、2024 年实际效益低于承诺效益,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 2026 年 3 月。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新型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安排、进度,以及如无法取得相关土地对项目实施的影响。
请发行人说明:(1)新型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产品在原
材料、设备、技术、应用领域等方面的具体联系与区别,是否涉及新产品、新技术,并结合公司高端产品所涉领域的收入发展趋势、业务稳定性和成长性等说明募集资金是否主要投向现有业务;(2)结合公司自有总部产业基地的内部结构、功能规划及相关设施的具体用途情况,以及公司业务规划、现有研发人员数量、人均研发面积、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产业基地的必要性、合理性,募集资金是否符合投向科技创新领域要求;(3)富阳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技改项目规划的具体产品情况,与前次新建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项目的区别与联系,在效益测算、建设内容等方面能否明显区分,是否涉及重复性投资,并结合现有生产线的运行情况、产品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等说明实施富阳智能切割设备生产线技改项目的必要性、紧迫性;(4)结合公司技术及人才储备、募投产品研发进展及产业化安排、土地使用权取得进度、原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5)前次募投项目未达效益以及延期的具体原因,相关因素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影响,是否构成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重大障碍;(6)结合募投项目高端产品的市场需求、竞争格局、公司现有及新增产能、产能利用率、产销率、在手订单及客户储备等情况,说明新型智能装备产业化基地项目产能规划合理性以及产能消化措施;(7)本次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构成情况,并结合资金缺口测算、资产负债率、非资本性支出占比等情况,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8)结合本次募投项目相关产品单价、销量及毛利率测算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对问题(7)(8)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说明】
(一)本次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构成情况,并结合资金缺口测算、资产负债率、非资本性支出占比等情况,说明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1、本次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构成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1,095.40万元(含 31,095.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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