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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4 17:53:54 股吧网页版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5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5-045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9/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5 年 9 月 29 日~2025 年 12 月 26 日

预计回购金额 3,000万元~3,5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06.08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630,589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051%

实际回购金额 34,995,953.57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53.52元/股~58.91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2025 年 9 月 1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周劲松先生向董事会提
议拟使用 3,000 万元(含)- 3,5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用于维护公司市值与股东权益。

(二)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股份目的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中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的情形。

(四)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五)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披露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六)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完成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并于同日
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2)。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5-043)。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已达到预计回购金额上限。公司已实
际回购股份 630,589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6,703,640 股的 0.3051%;公司实际回
购金额为 34,995,953.57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 53.52 元/股,最高价为 58.91 元/股。

(三)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计划,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回购方案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 年 9 月 12 日,公司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2025-036)。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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