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上海谊众
股票代码:688091
二〇二五年五月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5
议案二:《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
议案三:《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7
议案四:《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
议案五:《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
议案六:《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0
议案七:《关于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1议案八:《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
议案九:《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
议案十:《关于修订<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5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部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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