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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23 18:55:28 股吧网页版
瑞松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4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在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渊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加强领导,使公司监事会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正常化,经协商,现选举罗渊女士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5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8.4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59.032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40)。

议案3:关于控股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是为了推进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延伸公司产业链,更好的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事项。

表决情况: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自愿披露控股子公司境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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