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商业秘密诉讼终审胜诉 累计回购2792.13万元股份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智能财讯嘉必优(688089)11月4日公告,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中科鸿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在商业秘密诉讼中无需承担责任及案件受理费。同时,公司披露股份回购进展,截至2025年10月31日累计回购106.06万股,总金额2792.13万元。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涉及产品N-乙酰神经氨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光谷联合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自主研发,中科光谷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终审胜诉充分印证了产品知识产权的独立性和有效性,为公司市场开拓扫清障碍。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该产品在人类营养和美妆个护领域的应用。
诉讼始于2021年12月,中科鸿基起诉公司及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原告诉请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和维权费用15万元等。2024年7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求,2024年8月、2024年11月中科鸿基不服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予以受理。
股份回购方面,公司累计回购106.06万股,占总股本0.63%,最高成交价28.58元/股,最低23.52元/股。回购方案于2025年1月通过,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经调整后为35.00元/股,拟用于股权激励。
嘉必优主营多不饱和脂肪酸类和糖类物质等产品。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28亿元,同比增长10.56%;归母净利润1.29亿元,同比增长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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