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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6 16:53:16 股吧网页版
嘉必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承诺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7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承诺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基本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
向贵所报送申请,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被受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上
市公司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申报会计师。本次变更前,签字会计师为丁红远、夏雪,现拟变更为丁红远、付娟。
二、变更事由

原担任本次并购重组的签字会计师夏雪因个人原因从本所离职,故不再担任本次并购重组签字会计师。
三、本人基本情况

付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审计业务,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多年上市审计服务经验,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 110101411246。
四、相关承诺

夏雪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对夏雪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夏雪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本所承诺对夏雪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付娟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夏雪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对付娟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付娟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夏雪的结论性意见一致。本所承诺对付娟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次变更前,付娟已经是发行人本次并购重组审计的核心审计人员之一,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并购重组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并购重组申请构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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