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承诺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基本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
向贵所报送申请,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被受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上
市公司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申报会计师。本次变更前,签字会计师为丁红远、夏雪,现拟变更为丁红远、付娟。
二、变更事由
原担任本次并购重组的签字会计师夏雪因个人原因从本所离职,故不再担任本次并购重组签字会计师。
三、本人基本情况
付娟,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审计业务,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多年上市审计服务经验,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为 110101411246。
四、相关承诺
夏雪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对夏雪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夏雪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本所承诺对夏雪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付娟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夏雪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对付娟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付娟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夏雪的结论性意见一致。本所承诺对付娟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次变更前,付娟已经是发行人本次并购重组审计的核心审计人员之一,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并购重组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并购重组申请构成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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