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嘉必优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基本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向贵所报送申请,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被受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次变更前,签字会计师为丁红远、夏雪,现拟变更为丁红远、付娟。
二、变更事由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计机构,原委派丁红远、夏雪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雪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相关规定委派丁红远、付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三、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娟,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 10 月加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至今,承办过 IPO、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发行债券审计、重大资产审计等证券业务。
四、核查意见
付娟同意承担签字注册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夏雪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付娟出具的专项报告进行复核,认为付娟已履行尽职调查
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夏雪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障碍。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嘉必优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朱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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