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35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22元(含税)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9/23 2025/9/24 2025/9/24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5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制定实施,并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5 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条件下,进行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0%,上述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届时由董事会制定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01,170,4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439,000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400,731,40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88,160,908.00 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400,731,400×0.22)÷401,170,400≈0.2198 元/股。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198 元/股。
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9/23 2025/9/24 2025/9/24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虹润资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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