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
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
第二章 操作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
实际业务相匹配,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
第五条 公司需具有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
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且严格按照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额度,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外汇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
人账户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八条 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制度能
够适应实际运作和风险控制需要。
第三章 审批权限与操作流程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公司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决策和审批机
构。决策和审批权限为:
1、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2、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 保物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 币;
(2)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公司难以对每次外汇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可以通过对12个月内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的方式履行审议程序。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在业务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衍生品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由董事长授权相关人员负责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第十一条 各部门职责及责任人:
1、公司财务部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办部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计划制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使用监督。财务总监为责任人。
2、公司内控 部( 审计部)负责审查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
3、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可 行性及风险
控制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十二条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总监每年初组织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年度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2、财务部组织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根据本制度第九条的规定,由股东会、董事会进行审议或审批。
3、财务部经理根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年度 计划》,组 织对拟进行外汇交易的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编制《外汇衍生品交易审批表》,并 征询公司长期委托的保荐机构相关负责人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专业意见并在《外汇衍生品交易审批表》中列示。《外汇衍生品交易审批表》经财务总监与内控部(审计部)经理审核后方可执行,对于重大外汇衍生品交易,还需上报董事长,获取并保留董事长批复意见。《外汇衍生品交易审批表》中必须明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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