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本公司对立信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后,本公司认为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296 人
2024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 人
2024 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7.48 亿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 亿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5 亿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对审计服务的需要以及市场信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同时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结合实际经营情况,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二、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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