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5-013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相关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行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为,明确公司各利益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根 组织行为,明确公司各利益主体的权利和义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简称“《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
数选举产生或更换。
修订前 修订后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经理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无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文件,对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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