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21 19:43:26 股吧网页版
盛美上海: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2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87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本次减持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HUI WANG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850,962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18%;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王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92,7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

2、公司财务负责人 LISA YI LU FENG 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337,5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7%;

3、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陈福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82,3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

4、公司董事会秘书罗明珠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322,9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HUI WANG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公司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王坚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
数量不超过 212,740 股、148,188 股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不超过 0.04%、0.03%。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财务负责人 LISA YI LU FENG 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77,500 股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陈福平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120,579 股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3%。

因个人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秘书罗明珠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 80,745 股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2%。
上述减持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实施,减持价
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 HUI WANG 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坚先生、LISA YI LU
FENG 女士、陈福平先生、罗明珠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
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HUI WANG 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合计 199,79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4%;王坚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148,10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3%;LISA YI LU FENG 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77,4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2%;陈福平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120,379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3%;罗明珠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80,68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2%,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HUI WANG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850,962股

持股比例 0.18%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权激励取得:850,962股

股东名称 王坚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