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2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25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9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99.02元/股(含)。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次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自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及银行托管等相关手续起至今,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因此,截至目前公司回购方案尚未实施。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90元/股(含),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9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99.02元/股(含)。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99.02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494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1%;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99.02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9897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方案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拟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99.02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本次仅调整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9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99.02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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