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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26 21:02:58 股吧网页版
盛美上海: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明秀)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2-27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美上海”)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各项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彭明秀,女,1962 年 2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
企业管理硕士、EMBA。1999 年 1 月至 2019 年 7 月历任虹冠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长、副总经理、董事长、执行长,现任海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启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天擎积体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虹光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1 月至今任盛美上海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本人应出席 8 次董事会,亲自参加 8 次
董事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
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其中年度
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实际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 3 次股东大
会会议。

报告期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
姓名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数 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彭明秀 8 8 0 0 否 3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在公司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且是审计委员会成员,对报告期内审计工作、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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