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7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13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I10016号),2024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006,266,235.5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480,419.00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754,726,376.16元,减去2023年度现金分红273,189,145.7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现可供分配利润额为人民币2,481,323,046.96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38,740,753股,以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准,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8,252,674.7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金额占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5%。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 和回购金额合计288,252,674.72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25.0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 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288,252,674.72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增 减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 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88,252,674.72 273,189,145.72 161,283,241.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53,188,090.00 910,521,979.19 668,486,949.72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481,323,046.96
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722,725,061.64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否
红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910,732,339.64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722,725,061.64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 79.36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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