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5-039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506,280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339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4年10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1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428人调整为343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63.2万份调整为882.77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107.02万份调整为187.45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428人调整为343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63.2万股调整为882.77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7.02万股调整为187.45万股。确定股权激励权益的首次授权日/授予日为2024年11月18日,向符合条件的343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8,818,700份,于2024年11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8,818,700股,于2024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5、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000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1,000份。
2025年8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激励股份的注销。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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