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6 17:49:00 股吧网页版
美迪凯: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7


证券代码:688079 证券简称:美迪凯 公告编号:2025-018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000 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1,000 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时,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 年 9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4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4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权激励权益的首次授权日/授予日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向符合条件的 343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882.77 万份,行权价格为 7.37 元/份;
向符合条件的 343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882.77 万股, 授予价格为 3.69 元/
股。

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新增股份
5,404,364 股,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
登记。

(五)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1,000 股、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1,000 份。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中“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二)激励对象离职: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前应缴纳完毕其因股权激励而产生的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