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
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5 年 5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079.SH
注册资本 40,673.77 万元
注册地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0 号大街 578 号 3 幢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新潮路 15 号
法定代表人 葛文志
实际控制人 葛文志
联系人 王懿伟
联系电话 0571-56700355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1 年 02 月 18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03 月 02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0年度报告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2021年度报告于2022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年 4 月 22 日披露;2022 年度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
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9 号)同意注册,美迪凯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333,33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19 元,共计募集资
金 1,022,396,673.46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59,961,833.17 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为56,567,767.14 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 3,394,066.03 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965,828,906.32 元,已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汇入美迪凯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3,763,712.0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42,065,194.2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 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担任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凯”或“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对美迪凯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使用
完毕。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三、保荐工作概述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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