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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2:16:14 股吧网页版
美迪凯: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罕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许罕飚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曾任职于浙江钟声律师事务所、浙江君安律师事务所等单位。2003 年至今任职于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现任高级合伙人等职;同时兼任和顺科技(301237.SZ)独立董事、浙江明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 2024 年董事会所有决议无异议,均投了同意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年 应 自 出 通讯 场 参 托出 席 次 否连 续两 席股东

参 加 席 次 方式 加 次 席次 数 次未 亲自 大会的

董 事 数 参加 数 数 参加会议 次数

会 次 次数



10 10 1 9 0 0 否 2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在 2024 年度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相关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具体事项, 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营并提出专业建议。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及时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总结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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