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7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公司及下属单位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及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保障公司经营活动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的权益,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公司设立的审计部门开展的独立、客观的确认与咨询活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改善公司和下属单位等组织机构、人员及其经营管理行为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效果,帮助公司实现其目标。
本制度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公司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专职审计人员、派驻下属单位审计人员以及从非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本制度所称“下属单位”,是指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及设立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审计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在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本制度及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及行使内部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第四条 内部审计为公司系统地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咨询和信息。其目标包括努力确保进行成本效益的监控,促进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
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
第五条 本制度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规则,是内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的准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审计部是董事会下设的公司内部专职审计机构,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的执行机构。审计部作为独立的职能机构,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日常业务活动和内部控制的设计与执行。
第七条 审计部根据公司战略及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内部审计体系,可视情况在公司下属单位设置内审机构或内审人员。下属单位的内审机构或内审人员接受公司审计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确保其规范、有效地发挥审计职能。
第八条 审计部应配备符合工作要求的内部审计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应该拥有或获取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审计部设部门负责人一名,部门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知识技能,部门负责人主持审计部全面工作,负责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组织、计划、执行、指导、协调并最终签署审计报告。审计部负责人的考核,应当经由审计委员会参与发表意见。下属单位审计机构人员变动须上报公司审计部审批。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专业执业资格能力、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审计部执行审计任务,采用项目制形式;项目组由两人(含)以上组成;项目组长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并向审计部负责人汇报并负责。
需聘请社会中介机构的,应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 审计人员不得以任何决策制定者的身份参加被审计单位的实际经营管理活动,以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身份和立场。
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经营上应没有利害关系;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干扰和控制。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并以专业熟练性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性开展审计业务。
审计人员必须正直、客观、勤勉、保密和胜任。必须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工作认真,仔细负责;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保守秘密、忠于职守。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应恪守保密原则,对审计相关信息的机密性予以尊重和保密,并只在审计所需时才使用,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不得擅自向被审计单位及其人员或其他人员提供、展示、透露审计工作记录文件、其他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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