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投资网记者张璐璇
12月17日晚间,科创板公司ST诺泰(688076)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多名高管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公司及涉事高管合计被罚7620万元。去年10月,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今年7月,因披露的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被“ST”。

公司公告截图
一切缘于公司2021年的一笔技术转让交易。根据公告,2021年12月,ST诺泰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浙江华贝”)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许可持有人权益,并于当月确认收入3000万元。然而经过调查,浙江华贝既无支付能力,也无实际生产能力与销售渠道,且其支付的技术转让款的最终来源是ST诺泰后续对浙江华贝的增资款。该交易缺乏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该业务导致ST诺泰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此外,在2023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过程中,ST诺泰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中也引用了上述虚假财务数据,导致公开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内容。该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4.34亿元,已于2023年完成募集,并于2025年4月摘牌。
综上,中国证监会认定,ST诺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十九条等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虚假记载以及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综合两项违法行为,ST诺泰合计被罚4740万元,并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实控人之一赵德中合计被罚1300万元,实控人之一赵德毅被罚500万元;其余涉事高管被罚15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
上交所也对ST诺泰及涉事高管予以纪律处分。公开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一年内不接受赵德中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五年内不接受ST诺泰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记者注意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曾提出申辩,主张交易独立、具有商业实质、信赖中介机构意见等理由,请求免罚或减轻处罚。但证监会复核认为,相关交易在时间、资金流向和金额上高度关联,形成闭环,商业逻辑明显异常;同时强调,高管不得以“非专业”或“未参与”为由推卸勤勉尽责义务,故不予采纳申辩意见。
公开信息显示,ST诺泰于2021年5月20日正式登陆上交所科创板,是一家专注于多肽药物和小分子化药,并战略布局寡核苷酸业务的生物医药企业。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5.27亿元,同比增长21.95%;实现净利润4.45亿元,同比增长26.92%。
从二级市场表现来看,公司股价在2021年6月达到65.46元的最高点后一路下滑,2022年9月一度跌至11.85元的最低点,之后又慢慢回升。今年以来,公司股价最高曾触及50.86元,最新股价在40元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