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创板上市首年,就策划了业绩造假,并且凭借粉饰后的报表,顺利再融资4.34亿元,这样“铤而走险”的事情就发生在医药外包企业ST诺泰(688076.SH)身上。
12月17日,ST诺泰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ST诺泰主要从事多肽药物及小分子化药自主研发与定制研发生产。2021年5月20日,公司登陆科创板上市。ST诺泰曾是A股中市场红极一时的减肥药概念股。
2021年12月,ST诺泰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贝)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以下简称技术转让),并于12月28日确认业务收入3000万元。浙江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同期,ST诺泰策划向浙江华贝增资。浙江华贝向ST诺泰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ST诺泰的增资款。
ST诺泰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该业务导致诺泰生物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
在ST诺泰上市后的第二年,公司启动了再融资事项。
2022年11月16日,ST诺泰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而ST诺泰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部分公开披露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数据,当时的财务数据也涵盖了虚增的收入,这由此导致事态进一步升级。
2023年12月21日,ST诺泰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共募集4.34亿元。
2024年10月24日,ST诺泰被证监会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证监会的调查,ST诺泰存在两大违法事实,一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与此同时,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经审核认为ST诺泰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且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构成欺诈发行,行为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知情权,违规情节严重。
两大监管机构对ST诺泰以及参与业绩造假的人员进行了处罚。
其中ST诺泰被证监会处以4740万元的罚款;ST诺泰时任董事长、董事赵德毅以及时任副董事长、董事赵德中合计被证监会罚款18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这两人也是ST诺泰的实际控制人。
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也对ST诺泰、赵德中、赵德毅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予以公开谴责。
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也公开认定赵德中三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年内不接受赵德中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五年内不接受ST诺泰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这意味着,ST诺泰五年内无法进行再融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