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7 19:16:33 股吧网页版
关于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7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5〕238 号

────────────────────────
关于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ST诺泰,A股证券代码:688076;

赵德中,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时任副董事长、董事;

赵德毅,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董事;

童梓权,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金富强,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副董事长;

谷海涛,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副总经理;

徐东海,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48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查明的事实,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泰生物或者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诺泰生物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 年 12 月,诺泰生物向浙江华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华贝)转让药品技术及上市持有许可人权益(以下简
称技术转让),并于 12 月 28 日确认业务收入 3,000 万元。浙江
华贝既不具备支付技术转让款的资金实力,也不具备实际应用该技术的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同期,诺泰生物策划向浙江华贝增资。浙江华贝向诺泰生物支付的技术转让款最终来自诺泰生物的
增资款。诺泰生物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不应确认收入。该业务导致诺泰生物 2021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3,000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2,595.1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20.64%。
诺泰生物实际控制人、时任副董事长赵德中协助全面管理诺泰生物各项业务,组织安排实施技术转让业务、安排他人为浙江华贝支付技术转让款提供融资,并要求调高浙江华贝估值。赵德中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诺泰生物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赵德毅全面管理诺泰生物各项业务,未关注相关业务异常情况。赵德毅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诺泰生物时任总经理金富强管理诺泰生物日常经营事务,参与技术转让用印审批,未关注相关业务异常情况。金富强在 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诺泰生物时任副总经理谷海涛分管销售,具体实施技术转让业务。谷海涛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诺泰生物时任财务总监徐东海全面负责诺泰生物的财务会计工作,参与技术转让及调高浙江华贝估值事项。徐东海在 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诺泰生物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1.诺泰生物公开发行情况

2022 年 11 月 16 日,诺泰生物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
案。2022 年 12 月 2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2023 年 11 月 17 日,诺泰生物收到
《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6
号),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2023 年 12 月 12 日,
诺泰生物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3,400 万
元,期限 6 年。2023 年 12 月 21 日,诺泰生物披露《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共募集 43,400 万
元。截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诺泰生物赎回可转债 40,440 张,
“诺泰转债”累计转股 4,299,560 张。2025 年 4 月 25 日,“诺
泰转债”在交易所摘牌。

2.诺泰生物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诺泰生物公告的《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部分公开披露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如前所述,诺泰生物 2021 年虚增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