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泰生物”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诺泰生物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
1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保荐机构已与诺泰生物签订保
2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 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了解诺泰生物业务情况,对诺泰
生物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4 年度诺泰生物在持续督导
4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情况。
2024 年度诺泰生物在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期间曾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诺等事项;2024 年 10 月 24 日,
5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诺泰生物发布:公司及实际控制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人之一赵德中于近日收到中国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案字 0382024093 号、证监立案
字 0382024094 号)。根据《立案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
违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决定立案。经诺泰生物自查,
本次立案可能涉及公司 2021 年
度技术转让相关事宜。受此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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