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天运[2025]核字第 90025 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主要内容
中天运在出具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指出:“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其他重要事项 1、立案调查所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德中于 2024 年 10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82024093 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4094 号)。根据《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董事会认为:中天运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关于对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天运[2025]核字第 90025 号)),其在公司上述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提醒上述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中强调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应对措施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强调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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