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中天运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建于1994 年3 月,2013 年12 月完成
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 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
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 号院 1 号楼1 门 701-704。首席合伙人:王文清。2023 年末,
中天运拥有合伙人54 人,注册会计师 31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5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天运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天运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年度审计工作的执行过程中,中天运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天运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开展财务报表和各专项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恪尽职守,及时、准确地完成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公允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特此报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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