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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旭生物:安旭生物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年报财务审计服务和内控审计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
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

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
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5,961.69 万元,医药制造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 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以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及相关专业部门对中审众环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服务情况进行了评价,总体认为中审众环在 2024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和披露的审核质量及效率、专业能力以及与管理层、审核委员会的沟通等方面均表现良好,为公司本年度完成相关工作提供了积极支持。

公司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在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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