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08
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公司已经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72.3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确认,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欣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丽水欣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复其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暂无明确减持计划。除此以外,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其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
会批准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4 年 11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戴
岚女士的《关于提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再次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3、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以 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股权激励,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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