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688072 证券简称:拓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审议议案十一及议案十二的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发出调整会议的通知,增加议案一至议案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季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监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自查,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包括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本次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本次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分配安排、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议案 2.0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议案 2.02:《本次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文件后,将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议案 2.03:《本次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文件后,由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议案 2.04:《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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