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制定了《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形式。
2. 公司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及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在满足公司现金支出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 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同时进行股票分红的,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
下列情形,提出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且超过5,000 万元;或(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4. 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
当公司发生以下事项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3)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5. 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公司有扩大股本规模需要,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可以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6. 对公众投资者的保护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 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修改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应遵守如下程序:
公司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政策做出方案,该方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时,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提供便利,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决议。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且有必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但应遵守以下规定:(1)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2)应按照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程序,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3)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应详细论证和分析调整的原因及必要性,并在股东大会的提案中说明。
前述公司外部经营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国内外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或者政策环境发生对公司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前述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是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1)公司营业收入或者营业利润连续两年下降且累计下降幅度达到百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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