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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30 15:50:53 股吧网页版
华依科技: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通过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
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瑛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深入推进公司的国际化战略,公司拟于境外发行股票(H 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或“本次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事宜符合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和条件。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事宜将在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及《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根据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 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为此,公司制定本次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 股”)(以普通股形式),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以外币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发行时间

公司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以及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复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地,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境外资本市场状况、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及其他境内外有关监管机构审批进展及其他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根据国际资本市场惯例和市场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和/或(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地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情况加以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发行规模

根据 H 股上市地监管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公众持股比例规定等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的 H 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0%(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董事会届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上述发行的H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发行比例、超额配售事宜及配售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单独或共同地根据公司的资本需求、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备案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以公司根据与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 H 股数量为准,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并须在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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