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9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公司于发行 H 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
(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于发行 H 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及制定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拟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基于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形成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同步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就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与前述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对比,对比表详见附表一。
《公司章程(草案)》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
《公司章程》继续有效。
二、关于修订及制定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相关议事规则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制定公司于发行 H 股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基于公司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形成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上述文件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的 H股股票自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三、其他事项说明
此外,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之目的,单独或共同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意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完成后,根据股本变动等事宜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就注册资本和章程变更等事项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变更、备案等事宜,但该等修订不能对股东权益构成任何不利影响,并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监管、审核机关的规定。若该等文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完成期间,公司召开股东会修订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将该等修订纳入到《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中(如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附表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已同步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及监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就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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