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方: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海霍塔浩福自动化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塔浩福”)、上海华依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检测”)、上海华依汽车混合动力系统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混动”)、上海华依智造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智造”)、上海华依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新智能”)、天津华依汽车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依检测”)、上海华依汽车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依软件”)。
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含)人民币 16 亿元,根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授信审批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16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34,959.84 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融资及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银行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开立信用证、供应链金融和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最终核定为准。本次授信事项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 16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前述担保额度包含: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存货、应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自身或其子公司,故该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担保对象也未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子公司拟为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金额以公司运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的子公司)。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 16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授权董事长励寅先生或励寅先生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决定每一笔授信或担保的具体事宜及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融资等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具体授信及担保事宜以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4 年度由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且公司授信额度超过(含)7,000 万元涉及的银行包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授信担保金额 7,000 万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授信担保金额 12,000 万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授信担保金额 8,000 万元)、上海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授信担保金额 8,000 万元)。上述授信担保事项已经公
司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霍塔浩福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2、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路 185 号 1 层 JT3910 室
3、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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