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2 月 24 日,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在本
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4 年 8 月 24 日至 2025 年 2 月 24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5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5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与确认,上述存在交易的 5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且 5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发生于本次股权激励内幕信息形成日之前。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经核查,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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