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和预留授予第二期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设定的考核条件而不得归属的合计52.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报
告。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2022 年 4 月 19 日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六)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的说明
1、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中“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年度所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鉴于首次授予第三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二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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