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5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紧密结合,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相应考核年度为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具体考核情况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核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目标 战略新业务收
归属安排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值 Bm(万 入目标值 Cm
元) (万元)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58,000 55,000 为正 不低于 10,0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70,000 65,000 为正 不低于 20,0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战略新业务收入的实际达成值分别为 A、B、C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归属比例
A≥Am X=100%
营业收入 A(万元) An≤A<Am X=A/Am
A<An X=0
净利润 B(万元) B 为正 Y=100%
B≤0 Y=0
战略新业务收入 C(万元) C≥Cm Z=100%
C<Cm Z=0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P) P=MAX(X,Y,Z)
注: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
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
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3、“战略新业务收入”指标是指经审计的无人值守系统、大载重固定翼(纵横云龙)
产品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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