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25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75.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758.00 万股的 2.00%。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简要情况如下: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分
别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以 1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7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143.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以 12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30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3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公司层面业绩未能达到考核条件,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作废失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前仍在实施中。
本激励计划与公司正在实施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系基于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所制定的员工激励机制,两期激励计划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75.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758.00 万股的 2.00%。未设置预留权益。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经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处于有效期内,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 175.50 万股,加上本次拟授予的175.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有效期内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51.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758.00 万股的 4.0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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