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 年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9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12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业绩情况以及重要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
(四)2025 年 1 月 3 日,为督促年审会计师为公司星云湖未决诉讼相关事
项可能导致的财务影响获取充分的判断依据,审计委员会向年审会计师发函建议关注诉讼进展,及时至项目现场完成相关业主单位的访谈,以此作为审计专
业判断的依据和参考,确保审计程序更完善、审计工作底稿更扎实。
(五)2025 年 1 月 14 日至 1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及年审会计师至云南杞
麓湖及星云湖等项目进行现场调研,并对各业主单位进行实地访谈。通过现场调研访谈,充分了解地方政府及业主方对各项目情况、欠款资金来源等方面的态度,为作出专业判断提供参考依据。
(六)2025 年 1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就星云湖
诉讼计提预计负债比例问题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为公司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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