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5-012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到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燕
芬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等工作中恪尽职守,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根据目前行业和市场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而编制,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充分考虑了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而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不会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或正常经营能力,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08)。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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